除草剂的分类
茎叶处理除草剂:杂草出苗后,直接施用于杂草茎叶杀死杂草的药剂称为茎叶处理除草剂,如草甘磷,2.4D丁酯、百草敌、苯达松等,茎叶处理,即把除草剂稀释在一定量的水中,对杂草幼苗进行喷洒处理,通过杂草茎叶对药物的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茎叶处理剂的防除效果与温度、光照以及除草剂在植物体表面的湿润状况有很大的关系。
土壤封闭处理剂:即把除草剂撒于土壤表层或通过混土操作把除草剂拌入土壤中,建立起一个除草剂封闭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这类除草剂可被杂草的根、芽鞘或上下胚轴等吸收而发挥作用。如异丙隆、乙草胺、绿麦隆等都属于此类。
按施药时间不同,这类除草剂可分为播前处理和播后苗前处理两种。前者是指在花卉苗木播种前对土壤进行封闭处理,以便为杂草幼根、幼芽吸收,并防止或减少除草剂的挥发和光解损失。后者在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处理,此法主要用于易被杂草芽鞘和幼叶吸收向上传导的除草剂,对苗木的幼芽安全无害。
选择性除草剂:能杀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的除草剂称选择性除草剂,这种除草剂有时只能杀死田园杂草中的一种或某一类植物,而对田园苗圃中人为种植的植物影响较小。如盖草能或稳杀得应用于苗圃时,只能杀死以看麦娘为主的单子叶杂草,而不伤害苗木植株。都尔、精稳杀得可在杂草幼苗期施用,只要浓度适当,对苗木等作物比较安全。当然,除草剂的选择性是相对的,选择性除草剂在剂量、施用时期和施用方法改变的情况下,也可以作非选择性除草剂应用;非选择性除草剂也可通过‘时差选择’和‘位差选择’等在苗木作物生育期内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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