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局组织召开了市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人员座谈会。
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座谈会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升药事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展开了座谈交流。
通过座谈,会议一致认为,医疗机构药事部门是药品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部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药事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意识,一切工作要围绕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开展。
市直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负责人积极承诺保证用药安全,并主动落实风险自查制度,增强风险意识,开展对照自查,确保使用环节药品的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落实药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药房药库管理,科学调配和合理使用药品,积极承诺践诺,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广大患者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市局 刘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