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审计局2017年近日赴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先进经验。学成归来,对照自身的不足建章立制,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工作。
第一 规范项目跟踪审计制。对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均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跟踪审计。在分部项目隐蔽前获取第一手资料,掌握工程动态;在工程变更审批前进行方案比选,择优提供最佳方案供项目法人单位决策;在工程进度拨款时对完工部分项目进行造价控制。
第二 实行审计项目汇报实名制。要求跟踪审计单位无论是跟踪审计过程还是项目结算审计,在与建设各方及审计部门汇报交流工作中,坚持由项目跟踪审计组长沟通汇报,确保审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 落实中介机构回避制。对造价咨询机构与项目建设各方存在关系的,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审计的实行回避制度,确保中介机构依法独立实施审计。
第四 控制审计完成时限制。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及建设规模,合理设定审计完成时间。对不能按时完成审计业务的需说明原因,提出延时申请,经批准后合理延长审计时间,做到竣工验收项目及时审计。
第五 完善审计成果抽查制。对经审计的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重要性原则再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复核,对经复核调整达到一定比例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处罚。实现准确确定项目造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滨城区审计局 韩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