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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人荣获2017年度“齐鲁乡村之星”称号

2017-11-23   阅读:(126次)

11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度齐鲁乡村之星名单的通知》,全省149人入选,滨州7人荣获2017年度“齐鲁乡村之星”称号,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齐鲁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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