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14〕2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企〔2014〕30号)文件有关内容,现就各市、县在具体组织申报中集中反映和咨询的有关问题答复说明如下:
一、2014年切块安排到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中小企业局(办)的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包括创业补助和创新奖励两部分。其中在创新奖励方面,主要是面向省“育苗扶壮”工程、“四升一群”计划中列入省局备案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组织申报,对其研发前沿核心关键技术,经有关部门认定取得一定成果的,按照其取得的成果数量和等次给予适当奖励,对省级“一企一技术”重点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其余不得超范围申报。
二、2014年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仅限于资金管理办法(鲁财企〔2014〕29号)中第七条前两款内容,不包括第三项“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三、各市、省财政直管县中小企业局(办)要严把审核关,抓好项目筛选、考察、评审、公示各个环节,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附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名单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