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滨州市滨城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4-26   阅读:(1642次)
 滨州市滨城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园区概况

滨州市滨城化工园规划占地面积6.35 km2规划范围为东至侨昌化学东,南至梧桐五路、梧桐七路,西至凤凰二路,北至永莘路,位于山东滨州工业园区内。滨州市滨城化工园产业发展定位为馏分油精细加工、化工新材料、农药化工、专用化学品,承接园区外优势企业及符合园区准入条件的带动性项目。

    二、总体规划

滨州市滨城化工园总体发展目标按照产品链梳理与构建产业布局及其发展定位,公用工程及辅助等配套设施遵循减量、循环、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发掘基础优势,在健全提升、合规完善“五个一体化”(即产业发展一体化,公用设施一体化,物流运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同时,向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的智慧型生态园区迈进,建成资源配置生态化、科技及管理网络自动化、化工产业高质发展、特色鲜明、一流的化工园区。

道路规划:结合园区对外交通线路、现状道路设施、地形、地貌条件,规划园区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主干路形成“一横三纵”的交通路网,采用方格网与边界道路相结合的交通骨架,合理划分地块规模。

供热规划:滨州金安热电有限公司以及山东滨州滨北热电有限公司可保证现状用户的热负荷需求,两座热电中心现已无富余能力,同时考虑蒸汽输送半径的限制,园区新增化工项目用热负荷可依托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

供水规划:滨州市滨城区化工园用水依托现状滨城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线。滨城区自来水公司使用秦台水库蓄水,水源为黄河水,滨城区自来水公司给水一厂和给水二厂供水规模均为5万m3/d,规划占地均为 3.5万m2

排水规划: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规划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根据废水水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处理工艺,提高处理效率及效果。各企业污水管道原则上采用一企一管,压力流明管敷设。园区企业污水收集后排入滨州市北城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秦台河。

供气规划:滨州市滨城化工园内规划天然气管网接自滨北调压站。根据园区用气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划区域内燃气管网为中压一级系统,设计压力0.4Mp。为了提高供气安全和可靠性,中压管网以环网为主,辅以枝状管向道路内部延伸,中压管网通过箱式调压器等设施降压后出低压气供向用户。

    三、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水环境:滨州市滨城区化工园内企业外排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北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秦台河排入

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能够满足园区废水处理需求园区内部及下游人工湿地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区域纳污水体水质。

大气环境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中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物指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且经过规划,园区污染源有比较大的削减,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好的改善效果。

固废环境:滨州市滨城化工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理;各类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回收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够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和安全处置;部分危险废物在园区内部规划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剩余危废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生态环境: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域陆域及景观格局等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极为有限。通过实施明确的生态空间清单及管控要求,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环境风险:滨州市滨城工业园区已编制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区内涉及重大环境危险源的企业基本均已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在合理布局,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各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控制在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之下。

    四、评价结论

滨州市滨城化工园规划产业定位与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基本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发展定位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热力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环境容量存在短板,通过区域削减可以满足污染物排放要求;规划实施对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总体不大。

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滨州市滨城化工园规划方案在对已建区块实施提升改造、完善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以及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滨城化工园区周边居民,或者在园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园区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交意见。

    七、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山东滨州工业区管委会

联系人:申主任

联系电话:0543-3197158

联系地址:滨城区山东滨州工业园梧桐二路279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531-88895672

电子邮件:xindahuanping@163.com

7、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山东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426

版权所有:滨州市工业企业产供销服务平台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猜你可能喜欢

继续阅读

最新资讯

企业资讯

Copyright 2020 滨州市工业企业产供销综合服务平台 www.smeb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17031206号-15

鲁公网安备 3716210200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