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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去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5.6% 列全省第4

2019-01-09   阅读:(33次)
        日前,我市2018年度空气质量状况数据出炉,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6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0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1位,同比改善15.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4位。
       
数据显示,2018年1-12月份,我市7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32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0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5位,同比改善31.3%,改善幅度列全省第7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4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2位,同比改善2.5%,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1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1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7位,同比改善10.9%,改善幅度列全省第6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6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0微克/立方米,浓度列全省第11位,同比改善15.6%,改善幅度列全省第4位;优良天数为172天,较上年同期185天减少13天,优良天数列全市第17位,同比恶化13.0%,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6位;重污染天数为11天,较上年同期20天减少了9天,重污染天气天数列全省第9位,减少幅度列全省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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