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细化责任。及时印发了《滨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滨州日报等发布年报公告,部署市管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明确报送范围、时限和要求,细化社会组织主体责任。社会组织法人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工作,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简化报送程序,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社会组织只需通过“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外网申报系统”上传提交,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市民政局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材料,市民政局不再出具年检结论。通过“键对键”的申报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满足社会组织便捷化需求。
三是加强监管,接受监督。要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书必须真实有效,规定年度报告书首页和真实性承诺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盖章,确保年报责任落实到位。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报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每年按照不少于社会组织登记数量5%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的社会组织名单,将抽查结果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结合操作实际,详细编写了年度报告服务指南,上传网站、微信公众号,让填报单位“一目了然”、“一看即懂”,尽量避免重复修改、往返退件。
通过网上一站式办理模式,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屏对屏”服务,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有效解决了“难办事、跑腿多、效率低”等问题,真正实现了社会组织年报的“零跑腿”模式。
编辑: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