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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16010201158642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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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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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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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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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滨劳人仲案字〔2020〕第55号仲裁裁决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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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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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
滨劳人仲案字〔2020〕第55号仲裁裁决书公告
滨劳人仲案字〔2020〕第55号仲裁裁决书公告
(受送达人:山东滨州金塑纸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滨州金塑纸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荆秀美诉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争议一案(滨劳人仲案字〔2020〕第55号),现已审理终结。本委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案件仲裁裁决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限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