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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城区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0-09-29   阅读:(639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是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部署要求,加快我区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先行试点工作中拔得头筹,打造滨城区的帮办代办服务品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主动型政务服务模式为主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作、业务闭环帮办代办体系,实施一对一帮办代办,为投资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项目落地难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六个滨城建设。

二、帮办代办范围

项目范围:省、市区级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已签约招商引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项目;逐步扩展到中小型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乡镇(街道)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协调的重要项目。

事项范围:从企业注册登记、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行政许可及其他手续和中介机构服务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1.按照全区组建不少于50(区30人、工业园20的原则,结合我区开展的企业派驻监督联络员制度,配齐配强全区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增加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统一定制服务标识,配备必要交通工具,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工作机构。(责任单位:滨州工业园各乡镇街道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完成时限:4月底)

2.区直相关单位建立帮办代办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明确负责领导及联络员。进驻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区直单位,其首席代表作为帮办代办工作负责人,负责接受专班办公室工作安排。(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4月底)

3.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年轻干部到帮办代办工作岗位锻炼(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完成时限:5月底)

(二)推进事项集中办理

继续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进一步推动涉及投资建设项目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办理。涉及高频事项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要派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涉及低频事项的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事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代为受理。确不适合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分事项,由其单位帮办代办办公室负责,并明确承诺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

(三)厘清三张清单

1.大厅内事项清单,界定48项帮办代办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事项;

2.大厅外政府内事项清单,界定19项大厅外区级政府部门办理的事项;

3.大厅外政府外事项清单,界定19项事项需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报告、方案等。

三张清单细化具体化,明确每一个事项的申报材料、政策依据、适用情形、承诺时限等。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

(四)明确服务流程

分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工业、一般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四个类别,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参照模板,为定制项目个性化服务方案及服务流程奠定基础。四个类别主流程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60453515天。帮办代办服务流程按照时序划分接待咨询、受理委托、方案制定、分类推送、跟踪办理、发放结果、服务评价七个环节,实施闭环式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4月底)

(五)公开服务承诺

各相关审批单位向社会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时限等服务承诺,多种形式提供服务指南,接受社会监督。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5

(六)推行承诺容缺后补制度

在审批过程中,先行对19项中介服务对应事项,其中13项实行承诺容缺后补制度,明确限期补正时间和适用项目范围。项目单位未按照承诺期限补正的,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根据帮办代办改革推进情况,进一步扩大承诺容缺后补事项及申报材料的范围,各有关审批单位负责向社会公布实行承诺容缺后补制度的事项清单和具体事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

(七)加大标准地+承诺制推行力度

该制度适用于工业项目,牵头单位负责进一步细化制定管理办法。每年3月底前编制标准地供应计划,公开公布标准地具体内容,包括地块位置和每个地块的单位能耗标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标准、产业准入标准以及规划等项目建设条件及标准要求,一次性集成公布,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土地受让人对出让条件作出书面承诺后,由相关审批部门2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意见和排污许可证。取得图审技术性审查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审批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含人防)质量监督登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项目单位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用平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完成时限:6月底前长期坚持)

(八)对接帮办代办线上服务平台

依托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来滨办”APP的帮办代办服务模块,给每个帮办代办工作机构和项目单位设置账号,提供项目信息录入、传递推送、部门协同、流程固化、进度跟踪、超时报警、业务监控、数据统计、短信提示等服务,实现全流程线上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6月底)

(九)强化对中介机构服务监管

对入驻滨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各级帮办代办工作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定期进行评价评星,及时公布,供项目单位选择,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缩短编制时间,不断提升中介服务机构整体服务水平。涉及需专家评审的项目,按照公布清单由各帮办代办工作机构牵头组织评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帮办代办工作机构完成时限:6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实行分级负责办理机制

区帮办代办机构分别负责帮办代办涉及到本级权限内项目及事项的办理,明确任务分工,划清职责边界。涉及市级及以上的审批事项,区直相关单位帮办代办办公室负责对口协调办理。(责任单位:各帮办代办工作机构完成时限:5长期坚持)

(十一)坚持定期走访调研制度

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不同行业类别的企业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摸清企业办理手续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有针对性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向企业反馈问题解决情况。(责任单位:各帮办代办工作机构完成时限:5月底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4月底—5月初

成立区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抓好综合协调、推进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引领改革落实落地;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导工作压力,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压实责任,全区形成帮办代办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先试先行(202046月)

作为市级试点单位,滨城区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实施方案》,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在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升完善,并做好可复制、可推广方面的经验总结。

(三)优化深化(2020712月)

全面推开全流程帮办代办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工作要按照任务路线图时间表逐条实施,逐项落实。在改革工作推进中,要注重抓好工作关键节点的督导检查。不断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教训不足,使改革工作有序落地见效,及时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大领导力度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帮办代办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帮办代办服务第一责任人。专班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帮办代办工作目标任务,专班办公室及时建立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工作调度、定期通报等各项制度,严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三)加大业务培训

区帮办代办中心要制定年度及季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有序组织业务培训,让每个帮办代办员都具备预审申报材料的能力,不断提升帮办代办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四)定期督导考核

建立督导制度,专班办公室每月两次对帮办代办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问题的,将追责问责。建立限时办结、超时警告、二次通报、三次问责惩戒机制。

(五)注重宣传引导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标语、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途径每季度集中开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和企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公众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大众等对帮办代办服务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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