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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台湾经验对中小企业“加薪抵税”

2014-09-11   阅读:(232次)
 “2013年世界生产总值(WGP)仅增长了2.1%,世界上几乎所有地区和主要经济体都表现欠佳,多数发达国家至今仍然挣扎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为此,7月10日,民进厦门市委会员、厦门航运交易所战略发展研究部经济师柯茂莲提出了《建议借鉴台湾模式对中小企业实施“加薪抵税”》的社情民意信息。

中小企业是厦门经济的中坚力量,吸纳厦门市75%的就业人口,其创造的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56%,外贸出口占比35%,缴纳的各种税收占比46%。因此,柯茂莲认为,“在当今全球经济酝酿深刻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尤为重要。”

2014年6月12日,台湾“行政院会”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条之2修正草案,简称“你加薪、我减税”条款,即:当经济不景气时,中小企业老板在法定基本工资调整之外,为员工另外加薪,这部分可以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以130%的比例抵扣,也就是加薪100元,可扣抵130元。

柯茂莲建议,厦门市可借鉴台湾经验,出台《厦门中小企业促进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在2015-2019年,厦门中小企业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调高经理级以下员工薪资,就可享受在当年度企业所得额多扣抵5成的优惠,但抵税部分,须是扣除基数后的调整金额;积极与厦门地方税务部门沟通,依托厦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向厦门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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